生,琼斯从小就是抱着一个不擅自与陌生人交谈的心态,当他走在路上,都会避免与他人眼神交流。因此他与海曼成了只知道对方长相,却未曾交谈过的陌生人。
他们两人在高中时碰巧被分到了同一个班级,终于得以互相认识。
「嘿,你叫什么名字啊?」开学后的第一堂下课,海曼便逕自找琼斯攀谈。
「住在隔壁的同学。」
「你真是太幽默了,我记得点名时老师叫你罗伯特?琼斯吧,我就称呼你罗伯特囉?」
「很少人会叫我的名字,多半是用姓氏叫我,不过随便你吧。」
「请多多指教,对了我是海曼?沃克,叫我海曼就可以了。」
于是两人就这么认识了,接下来的生活当中,海曼不时会邀琼斯到家里打电玩,或是去巷口的公园运动、打篮球,三年下来,似乎让琼斯捨不得淡忘这段友情,因此绞尽脑汁,想方设法,如何让两人考进同一所大学。
海曼好动爱玩,却又无比精灵聪颖。他们之所以能考上同一所大学,是因为琼斯在大学标准考试前半年,没收了海曼的电玩游戏机以及所有篮球鞋,为了朋友着想,琼斯实在是坏人当到底了。而海曼就读环境科学系,两人相约选了同一门地质学选修课,难得的同班时光又在大学出现,实属珍贵,对许多高中后各奔前程的友情而言,连再次相遇都是可遇不可求的。
他们在高中放学后,常常骑着自行车到jonathan’s边吃晚餐边完成作业,因为琼斯的动作较快,他总是利用剩下的时间预习、复习课业,因而成绩一直在班上稳居前段班,而海曼的成绩就比较不理想了,作业有时也需要琼斯帮忙才能完成。接着离开餐厅后,有时会去海曼家中打电玩,有时则去运动,一直到晚上八、九点。比起自己的家人,琼斯似乎更喜欢海曼的父母亲,每次来到海曼家中,他们便会招待琼斯各种甜点、饮料。
过往的一切仍留存在脑海中,jonathan’s彷彿一座音乐盒,只要上紧发条,便会不断播放着相同的音乐。
「你今天要点什么?」
「来个和风汉堡排好了,很久没吃了,有点怀念。」琼斯边点餐边说着。
「想当年你很穷的时候,只吃得起这项餐点。」
「我不是穷,是活得有目标,所以不能乱花钱。」说的便是存钱租房子一事。
「由衷佩服你的意志力。」
「那是因为你不会不想回家。」
「我爸妈不是说可以让你过来住吗?你自己拒绝的。」
「我怎么能过去白吃白喝。」
「算了,你现在钱也赚得蛮多了,说不定这样才是好的选择。」
艾里森巷外面连接的即为大学路,琼斯从里头搬出来,在巷口的大学路上找到一间有卫浴设备,大小不到十坪,房厅一体的学生套房
餐点到齐后,因为此刻才十一点多,他们放慢了进食的速度,桌上的汉堡排与牛排又换成鸡肉起司鸡肉捲与总匯三明治。琼斯的钱包在经过一轮轰炸后,只剩下一些铜板。今天不用讨论作业,桌上只有餐点与手机,边用餐边进行激烈的游戏对战,让整间餐厅显得有些嘈杂。
饮料也不断更新,因为套餐可以不断续杯,两人每次都一定要喝到十杯以上才肯离开。
「两位今天又来拆我的店了?」老闆从楼上睡眼惺忪地走了下来。因为时常光顾,老闆早就认识眼前这两位青年。
「喂,老大你先不要讲话行吗?」海曼开口便一派轻松,毫不客气。「老大」是他们对老闆一贯的称呼。jonathan’s餐厅的创立者,就是这位手臂上刺着多条神兽与圣经中数条经文,胸前刺着一名武士,而背后则是日式风格的浮世绘的老人。有一次两人在餐厅待到太晚,店员劝说后仍不愿意离开,这时老闆便裸身从楼上走了下来,吓得他们赶紧退到门外。因为楼梯上方是黑暗的缘故,两人从下往上看时,先看见了令人胆颤心惊的刺青,尚未一窥其长相。待老闆走至明亮的一楼,他和蔼的容貌不禁让两人卸下了防备心,重新进入餐厅内与老闆谈天说地,结下了这段缘分,也因为其凶狠的刺青,博得了老大这个外号。
周遭透光玻璃围绕的空间内,有着太多的回忆,人们在一生中总有一间自己最中意的餐厅,愿意一吃再吃,而不会感到厌倦,也许是喜欢店内的环境,或是某一道料理,甚至是一起来的人,jonathan’s大概满足了上述所有因素。
「用拆这个字也太难听了吧。」琼斯接着表态。
「别这样嘛?下一场加我一个。」
「你的反应速度那么慢,会害我们输掉。」老大已是一位七旬老人,前几星期刚过完七十岁生日,当时两人还有送一瓶平价的红酒给他做生日礼物。
「好啦,先等我们结束。」
老大以前似乎在军营中升到了不小的官位,拿着退役后的钱兴建了这间餐厅,妻子早逝,他目前的娱乐就是与顾客聊天以及电玩游戏。
三人凑在一起玩